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监〔2009〕8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指导与监管,经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我厅委托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定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分别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专家库、评标报告书、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格式和工作要求,提出了统一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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