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39号)的规定,《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自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销售联系电话:13865914717。